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0

“感谢组织及时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更加敢作为敢担当。”提到2024年那段特别的经历,在海盐某村工作的张某始终难以忘怀。

2024年7月,海盐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海盐一村干部张某私自支出村集体资金,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的问题。经调查,该资金经村和街道审核通过后完成支付且张某未参与办理,不存在私自支出村集体资金并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情况。在查清事实真相后,该街道纪工委及时为张某澄清正名。

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所向、高质量发展所需,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2024年初,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巩固深化年”活动,统筹打好教育提醒、澄清查诬、回访教育等“组合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

教育提醒引导干部善作为。海盐以“贯穿式”政德教育试点县为契机,创新开展“全景+特写”政德教育,关注干部入党、提拔、退休等关键节点,推动“贯穿式”政德教育融入日常。严格落实省纪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三项制度,通过履责“双提醒”、纪委书记与“一把手”廉政谈话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全年共发出履责提醒单450余份,与新(转)任“一把手”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18人次,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

澄清查诬让干部轻装上阵。海盐持续打好澄清查诬组合拳,建立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释放监督执纪执法正向效应。对失实检举控告件采取“双研判”机制,为27名党员和3个党组织澄清正名,全市率先对1名诬告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回访教育提振干部干事信心。健全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重塑”机制,采取集体座谈、登门访谈、发放《暖心回访函》等方式进行温情挽救,将回访教育做进干部心坎,建立“个人+教育帮带人+党委+纪委+组织部”画像叠加制度,切实为组织启用受处理处分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全年回访教育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327人次,推动3人重新使用,力促“有错”变“有为”,让跌倒干部重振信心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