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纪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6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崔勤章等3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2021年1月7日晚,崔勤章与时任海盐杭州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办副主任陈力军、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汤国伟等3人,在平湖某海鲜馆违规接受个体老板叶某某安排的宴请,餐后又到平湖某娱乐会所进行消费并接受有偿陪侍。2021年3月9日,中共海盐县纪委给予崔勤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17日,海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陈力军记过处分,中共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汤国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