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回迁安置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陆续开展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自2017年枣园路有机更新项目开始,逐年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力度,截止2020年共征迁1017户,涉及9个地块,需安置户数1003户。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共安置在县城10个安置小区内,共需安置374套,安置面积43393.63平方米。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城市回迁安置工作廉洁高效推进,今年,海盐把城市回迁安置问题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回迁安置专项治理工作。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全程跟进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紧盯在建安置房工程进度,保证安置房房屋质量,压紧压实责任,抓实抓好城市回迁安置工作的长效管理,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所急,确保每一个被拆迁群众能够及时回迁。
同时,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着重加强对城市回迁安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醒,督促县住建局要及时做好城市回迁安置工作相关岗位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变色”工作。
岗位廉政风险“变色”工作是根据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程度而进行变色提醒的日常监督工作,每月公布一次。经进一步排查,县住建局将有关城市回迁安置工作的建管中心和城建中心等32名工作人员的岗位颜色进行了“变色”,有15名同志从原来的绿色调整为黄色,有4名同志从原来的橙色调整为红色。对排查发现的较高风险岗位人员(如“红色”岗位人员)和变色人员,明确落实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并将排查汇总情况报党委会审议后,进行系统内部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目前,2017年枣园路有机更新项目、2018阳光西侧项目、2019年朝阳西路186号项目均已交房,共安置73户,未发生逾期安置的情况。
“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涉及群众强烈诉求和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就是要让公权力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需反映城市回迁安置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电话:0573-8686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