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于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30

  根据县委部署,2019年9月5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于城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于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于城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杨朝辉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和各村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9条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对照检查,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室和人员,严肃问责处理。三是完善制度保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要扎实整改好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确保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音,又要着眼管全局、管长远,着力解决同类型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镇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诫勉3人,教育提醒5人;新制定制度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5.67万元。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决策作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集体表决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作用。出台《于城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和《于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根据议事内容分别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党委(扩大)会、班子成员会、专题会等。

  (二)严格落实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梳理形成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表。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完善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学习制度,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研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好贯彻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二)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针对县委工作要求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学习和解决问题的有机结合,把贯彻落实整改问题纳入到党委班子研究和出台为民服务政策之中。对重要批示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

  (三)进一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摸力度,对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的关键领域进行重点排摸。同时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强化网格员工作职责,开展线索摸排、收集民意、发动宣传等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于城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和追责问责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民主生活会记录整理,原汁原味反映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出台《思想舆论阵地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开展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履责专项述职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综合考核体系之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专项督查,争强各级干部意识形态压力传导力度。

  (三)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加强常态化各级干部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各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警示教育。对于原镇党委委员将内部信息泄露造成网路舆情隐患的事件,镇党委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纪委和县委宣传部,目前该同志已接受县纪委诫勉谈话,并扣发奖金。

  五、关于“理论学习缺乏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0年初我镇结合全年中心工作,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贯彻落实《海盐县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通过原原本本学理论、悟精神,加强思想认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通过加强学习研讨,开展专题讨论、读书会、专家辅导、形势报告会、学习交流会等,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培养良好学风。

  六、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受到削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每周开展一次对各党组织“学习强国”平台活跃率的通报,对排名未到80%活跃率的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通过面谈、电话等督促抓好平台学习活跃率。

  (二)加强文化站功能室拓展。在城市客厅新建图书馆智慧书房220平米,并配备自助查阅机、图像识别系统等设备。在文化站二楼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加强文化干部队伍建设,配齐文化站专业文化人员和村级文化专管员,继续加强文化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整合书画室、培训室、活动室等,新建一个大排练室,添置健身器材、乒乓球室等,增加免费开放时间,以满足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七、关于“干部担当作为能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镇村干部责任包干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发挥镇村干部合力,推动中心工作。优化镇属单位和行政村考核办法,完善和推行“红黑榜”工作机制,加强镇村干部日常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策划好每季度镇村干部论坛,开展镇村干部“擂台赛”。进一步梳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通过开展轮岗交流、竞争上岗、上挂下派、干部轮训等形式,提升干部素质,畅通上下渠道。加强干部关心关爱、谈心谈话。

  (二)督促干部提升业务能力。对个别领导干部业务知识和业务素质不高,条线考核工作排名靠后的问题,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对照县委目标责任制考核排名,分管工作列全县后3名的领导在班子会上作情况说明。

  (三)解决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镇自2019年1月以来,做到无论是拆迁、搬迁还是零星申请建房必须让农户事先提供建房有效材料,经资格会审通过才能开工建设。在建房现场管理上,落实第三方监管,保证标高、层高等的统一。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将进行追责。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村级队伍的配备。完成三联村和吕冢村班子缺配的整改。下一步将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村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开展村干部日常行为考核,每季度开展村干部作风建设测评工作,对测评结果较差、作风能力不足、涉及信访的村干部开展组织谈话、限期整改。

  (二)对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将机关事业党组织设置按照“八办一中心”进行优化调整,明确纪检委员设置。常态化实施交叉检查机制,推进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开展。对机关、事业党员、村干部党员、企业管理层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和标准进行核算,确保党费足额缴纳。严格落实党费月收季交要求。

  (三)严肃执行纪律处分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自觉维护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共同做好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

  九、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公务员队伍违纪行为。县纪委已对参加新兵营回访活动期间游览景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镇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相关手续,要求根据公务函或电话记录单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单、菜单、餐饮发票、银行卡交易单“四单合一”进行报销以及一餐一结算制度。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防止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会议补贴的发放。我镇根据会议需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补贴发放范围,做到每次的会议代表、特邀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通过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会议补贴金额按会议补贴发放要求执行。

  (四)各公务用车单位建立好“一车一档”。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公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公车派车登记审批、公车停放、油卡管理、车辆维修等事项,加大节假日正风肃纪检查力度,严禁公车私用。

  (五)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针对“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完善制度、强化约束。加强违规吃喝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十、关于“理论学习缺乏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解决金狮印染环保顽疾。针对金狮印染多次出现的环保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印染企业的整治要求,已依法予以关停。同时将做到举一反三,对其他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加强督查整改。

  (二)紧盯人居环境问题。2019年,紧盯全镇大气、水、固废等整治重点,对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开展重点督查,累计发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督办单17份,排查问题651个,涉及农村人居环境问题287个,并已全部解决。

  (三)对乱作为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针对庄家村党总支书记因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工作中乱作为而引发群众多年信访的问题。镇纪委已对庄家村党总支书记进行立案调查。

  十一、关于“对商会经费使用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商会经费的管理。要求商会严格落实财务支付审核制度,财务支付除发票外,必须附带相关凭证,继续加强商会经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商会经费使用。

  (二)规范商会经费的报销制度。要求使用公务卡,减少现金支出,确需现金支付的,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按规定程序报批。

  十二、关于“村级‘三资’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工程管理的通知》、《于城镇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等制度,切实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杜绝拆分工程的情况。

  (二)建立集体资产管理跟踪制度。镇纪委、农业农村办组织“三资”管理回头看,并将所有集体资产建档,由财政办落实人员对村集体资产租赁实行经常性动态跟踪制度。凡是未收缴到位的,由农业农村办及时提出,督促足额及时收缴。对于收缴难度大的,督促与村级律师顾问对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海盐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四到场巡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激化矛盾,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四)完成电话、移动电话和宽带的专项清理。根据各村工作实际,保留2至3个电话号码,保留1个宽带账号。

  (五)进一步加强村级招待费支出管理。认真落实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制度,加强指导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党纪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已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官必断“发财梦”》、《被贪欲套牢的人生》等多部警示教育片。

  (二)对党员违法违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日常监督,利用座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强化执纪问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十四、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定《于城镇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落实分管、纪委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要求,进一步严格出入境审批程序。

  (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根据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待遇分配函的相关要求,对镇班子成员2017年的待遇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根据要求进行梳理和整改。严格执行《于城镇机关、镇属单位、行政村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刚性。

  十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误餐补贴的发放制度。出台《关于规范机关、站办工作人员误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财务财经纪律。

  (二)加强个人公务卡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关于印发镇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活动中出现的费用支出,全部通过公务卡使用,减少现金支出,杜绝出纳人员现金代发,确需现金支付的,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配备工作人员对工会经费进行管理,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十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建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任务。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采用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

  (二)镇纪委进一步落实监督执纪责任。目前镇纪委已增补纪委委员、纪检干事各一人,并通过参与到县纪委的案件办理,通过“以案带学”的方式提高纪检队伍的业务能力,2019年以来已办理了三个自办案件。继续做好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立足主责主业。

  十七、关于“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关于批复2015年度镇属中心和站办经费预算及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办公设备、一律由镇财政办进县政府采购平台,网上公开竟价采购。完善采购程序办理申请报批手续。涉及工程监理、定点印刷等项目必须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进行采购。

  (二)加强单位资产的管理。2020年起,镇国有资产租赁采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出租,以最高价中标为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稳步增值。对8处县级部门调入的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系统。

  (三)进一步规范宣传经费的支出管理。对宣传经费项目使用,今后将严格规范比价竞争的公开程序。

  十八、关于“合同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大额经济事项的协议或合同。已重新签定佳惠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执行《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结果的通知》,做到规范结算。

  (二)进一步规范大额经费支出方式。在大额项目经费支出方面,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杜绝将项目资金汇入个人账户。

  十九、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基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按发改项目推进办的要求,进行整改。以前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县财政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后,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对新开工项目严格按程序办理,按程序审批,经过相关部门批复后实施。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规定,进度款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

  (四)进一步规范项目变更程序。针对八字村文化礼堂项目随意变更,且变更联系单应签未签的问题。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变更管理范围,健全变更审批机制,加强费用控制,对项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对八字村工程建设中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的行为,要求业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由村建、财政所组织人员对涉及金额进行审核,补办相关手续并纳入审计结算。3.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于于城镇综合整治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合同,经多次协商,最后实际支付费用45.5万元。

  (六)杜绝直接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情况。2016-2018年期间,将部分河道清淤工程(总价12.26万元)发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审价后再进行核算。对于突发事件,在每年年初通过公开招投标由有资质单位实施,实施过程中实时计量、跟踪实施,经第三方审价确认工程量后支付工程款。

  下一步,于城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措施落实再强化。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聚焦问题整改,做到措施落实再强化。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决不能产生“放一放、歇一歇”的想法。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实抓细具体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计划按照序时进度保质保量落实到位。三是坚持长效常态,做到整改成效再优化。要持续加大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督促各主体真正形成长期整改、常态整改的共识。对存在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情况的,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6459609;邮政信箱:海盐县于城镇海王公路海盐段4188号,314308。

  中共于城镇党委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