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至30日,县(市区)交叉巡察组对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23日,巡察组向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合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工作机制,狠抓督导落实,力争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宣传思想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提出的1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紧扣学懂弄通做实总基调,贯穿学习全过程。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设。建立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内容、形式、管理三个角度对学习全过程做出明确规定,以清单化管理模式推进各项学习的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在2020年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结合思想舆论阵地巩固提升行动要求,明确要求各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建立完善学习制度,下发理论学习记录本,实行统一化管理。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抓好抓实部机关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机关先后开展集中学习10次、理论研讨交流8次,集中观看《难忘初心》《学榜样践初心》等专题教育片,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经典引领成长 思想浸润人生》的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初心之旅”,进一步筑牢了“红色基因”。三是加强管理,推进部机关常态学习。及时制定2020年党支部学习计划,确保月月有活动,月月有主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初部署每位党员每年高标准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一篇。进一步落实“周一夜学”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
二、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2020年思路谋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宣传思想工作。一是工作创新力度不断加强。以“盐讲学堂”建设为主,利用2019年11-12月两个月时间,实现了全县所有村(社区)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全覆盖,同时开展“百姓读《决定》”活动,打造网络微课堂。2020年面向村(社区)、企业建立“百姓宣讲团”,开展常态宣讲活动,不断推动基层宣讲提质扩面。加大爱海盐客户端、海盐发布推广力度,扩大影响力。在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报道中,发挥媒体融合后资源、人员等完全整合的优势,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和主动性。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重点抓好《老虎嗒蝴蝶》《早春的飞燕》等文艺精品创作。二是领导批示精神有效落实。对县领导批示件做好了及时登记与跟踪督办,并每月进行一次 “回头看”。
三、关于“民主决策过程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学习教育。组织部中层以上干部对《关于健全“重大问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若干规定》(盐委发[2019]14号)和《海盐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盐委办发[2018]88号)等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和深入解读。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出台了县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执行规范程序,部务会议等重大事项记录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做到了发言内容和记录详实具体。
四、关于“对党管意识形态的统筹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总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基层的落细落实。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以省委意识形态巡视为契机,紧盯问题抓整改,完善意识形态考核、督查机制,并在思想舆论阵地巩固提升行动中(2020年全县十大行动之一)以编制责任清单的形式量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阵地和队伍建设。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做好政务微信公众号清理、关停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政务微信公众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配齐配强宣传文化队伍力量,及时补充“两员”队伍。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将意识形态内容列为思想理论武装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纳入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纳入2020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全县机关干部不断增强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五、关于“组织理论学习的手段创新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始终把理论武装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头号工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一是丰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除专题辅导报告外,积极推进研讨交流、集中自学、实践教学、“第一议题”等多种学习方式的实施。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实践。针对理论学习特点,将落实基层调研、开展基层宣讲授课等作为学习效果检验的重要手段。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一是建立了长效机制。坚持“三会一课”和“周一夜学”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在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安排中完善“三会一课”计划,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落实支委成员专人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基础簿册,实行全程纪实,做到了“三会一课”活动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有议程。二是不断加强和改进组织生活会内容和形式,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相辅相成。
七、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遵循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是做好年轻干部的吸收。抓好源头,党支部对一些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年轻干部进行经常性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三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
八、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认真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海盐县县级机关部门、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近期拟调整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等中层选拔任用相关文件。二是在机构改革中层干部调整和新一轮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加以规范。同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确保过程记录清晰。
九、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盐县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制度》等八个工作制度的通知”(盐组〔2018〕1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保管、转递等管理。一是对于发现的人事档案问题,及时归档、整理、装订。二是形成常态化人事档案归档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同时做好相关查阅、存档记录。
十、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出入境证件管理纪律的通知》(盐组〔2015〕11号)、《关于加强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盐组〔2017〕52号)规定,加强单位全体成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前期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在后续管理上立行整改。科级以下出入境证件均落实专人、专箱进行管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入境证件及时提交县委组织部,并同时录入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十一、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统一“抓工作就是要抓落实”的思想。一是以“盐讲学堂”为总领,健全基层宣讲管理制度。以加强基层理论宣讲为总旨,全面推进“盐讲学堂”建设。二是根据市对县考核要求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纳入了2020年对部门、对镇(街道)的考核内容。严格对照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同时结合2020年思想舆论阵地巩固提升行动,不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刚性考核问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文化惠民供需对接。2019年文化惠民基层共点单200余场文化活动,服务内容涵盖讲座、展览、培训、沙龙等多种形式。建立文化惠民服务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发放配送情况满意度调查问卷,要求参与调查人员每村不少于5人,由县委宣传部反馈至服务项目提供单位。供方根据反馈情况实时调整配送活动。同时借助绩效评估系统对文化礼堂进行综合测评,将绩效评估数据和“星级文化礼堂”评定挂钩,实现过程监督和终端评价的有效结合。
十二、关于“个别干部公务活动期间游览景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宣传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差旅费的各项审报批制度,加强差旅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过程管理。同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干部大会、周一夜学等活动中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学习,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十三、关于“‘三公’经费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2018年减少26.52%,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认真维护消费纪律,形成了三公经费管理人人有责、杜绝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十四、关于“公务接待费下沉”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宣传部下设县社科联秘书处、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文化产业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盐编〔2019〕20号),均由县委宣传部统一财务核算。同时进一步做好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支出情况定期上报县财政局和县纪委“两个责任”平台。
十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
题的整改情况
以严实作风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标准。紧跟省市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拟定2020年县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二是进一步压实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年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逐一同部务会议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重点强调要抓好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加强干部重大事项管理。个别同志兼职事项未报批情况已及时履行补报批手续。四是进一步带头执行党报党刊“私订公助”相关制度规定。
十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一是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议经费控制的通知》(浙财预[2018]3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对超标准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夜餐费制度。实行夜餐费双月一结一公示制度不断强化责任监督。
十七、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出发,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审核意识。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经费审查审核,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加强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学习,在具体合同签订时严格遵照并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十八、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健全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措施入手,加强对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的防控意识。一是加强项目管理业务学习。在部机关周一夜学中组织了专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借部务(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周一夜学等时机组织开展了对《海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政采云”平台操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盐财采监〔2018〕158号 )等相关文件的学习,特别强调具体经办人员、分管领导要加强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执行、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学习。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县委宣传部自2020年起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工程项目进一步严审把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6110056;邮政信箱: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路118号;电子邮箱zghyxwxcb@qq.com。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