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9

  牢记初心使命 敢于担当作为

  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8日)

  韦 炯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召开纪委全会,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县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陈玲芳书记代表县委,就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海盐建设的重要一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建立健全上级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制定县纪检监察系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全年对生态环保、减税降费、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履职监察,及时发现和查处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对87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个党组织和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建立健全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机制,全年处理批示件75件。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估,每季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分析研判,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重要支撑。

  (二)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实施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扶贫资金实施跟踪监督,严格核查救助对象,及时调整不符合低保、低保边缘户资格条件110户,确保补助救济精准到位。省纪委、省扶贫办对我县扶贫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并表示肯定。健全与政法机关的会商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犯罪信息线索的即时共享,确保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全年办结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4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19人,其中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8人,“一案三查”问责有关领导干部19人。积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清单、村务公开清单等“三张清单”,厘清重点监督内容,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18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入纠治“四风”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常态化检查。全年共开展县级正风肃纪45次,检查单位395家,发现问题191个,发出《正风肃纪移送函》72份、专题通报6份。制定“1+X”专项监督联动工作制度,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36条办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落实“基层减负年”监督执纪问责要求,以基层“七多”问题治理为切口,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年共清理工作台账23项、摘除对外挂牌162块、清理上墙制度 944项、叫停自办简报16份。对12名照抄照搬以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该做法得到省委车俊书记批示肯定。

  (四)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工作。2019年7月11日至9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进行巡视。协助县委全力做好巡视配合工作,积极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全程参与方案制定和责任分解,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截至今年2月底,16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59条。部署开展县委第六、七轮巡察工作,全年对15家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68个,提出意见建议51条,移交问题线索62条。通过“巡镇带村”对30个村(社区)进行延伸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24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检查,对10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巡察问题底稿制度,建立健全与审计、信访的工作协作机制,完成巡察机构配置,落实专职联络员,配强配齐巡察队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五)落细落实监督专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05人次,同比增长143.4%,其中前三种形态占比达到处置总数的83.9%。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7份。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162人次。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专项行动,制定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办法,为10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加强日常监督。全年各级党组织综合运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抓早抓小处置496人次。

  (六)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要素规范使用“12+3”种监察措施,全年共对5人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的监察对象100%移送司法机关。完善制度规范,制定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细则,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成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配设谈话场所、完善安全措施,为审查调查提供硬件保障。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县纪委常委及纪检监察室分片指导联系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指导。推进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各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5人次,政务处分2人次,提出监察建议77条。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县级派驻机构从16家减少到11家,落实机关和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优化机构设置,强化统一管理,增强监督效能。各派驻机构全年进行提醒谈话179人次,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次。

  (七)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5件次,同比增长57.3%;立案135件,同比增长80%,其中乡科级29人;党纪政务处分92人,同比增长27.8%;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6人,同比增长18.2%。严肃查处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陈永耀,县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奚珠良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监督执纪“双月”攻坚行动,集中力量核查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线索,共立案42件。层层压实办案责任,全年各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15件,同比增长114.3%,实现了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机制。开通盐邑清风微信公众号“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对全县55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教育,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行,开设“三毛说纪法”专栏,拍摄“纪人纪事”专题片,充分展示清廉海盐建设成果。

  (八)狠抓自身建设,积极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村社入网格,找差距抓落实,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各支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不断推动主题教育做深做实。委机关先后组织研讨交流1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45篇。分层分类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实现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全覆盖,全年受训达1571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通过上挂下派、指定主办、中层交流等方式,提升能力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分层分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选聘首届特约监察员10名,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过去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较好成绩。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就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了宝贵经验,我们务必将其作为基本原则,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五个必须”。第一,必须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二,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我们要准确把握“稳”和“进”的辩证关系。“稳”就是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就是主动作为、攻坚破难,切实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打好全面从严治党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第三,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要持续深化“三转”,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加强锤炼,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问题,严肃查处“灯下黑”问题,把建设专业化、高素质队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保障。第四,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我们要充分认识“三不”是一个相辅相成、环环相扣的严密体系,关键要相互融合、交互发力。既要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威慑,又要同步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以踏石留印的劲头、纠建并举的思路、标本兼治的举措,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快推进清廉海盐建设。第五,必须坚持高标准改革创新。我们要始终秉持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精气神,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领牵引,以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制度优势更好地向治理效能转化。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有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到位,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担责任、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还不平衡、不协调;“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更趋隐蔽,存在反弹回潮风险;履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仍较突出,系统性腐败风险较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此外,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也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把握不够精准,“三转”还不够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还不够足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落实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的发力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深化清廉海盐建设,在落实“三高四大”工作要求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完善政治生态评估体系,深化动态分析和研判工作,不断提高评估结果的运用转化。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县委“十大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担当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政治监督效果。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督促各单位紧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聚焦聚力深化“三服务”。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继续按照上下联动、紧密衔接要求,牵头抓好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担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督促推动各单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化清廉海盐建设,助力各领域社会共建统筹推进。指导督促各单位用好“第一种形态”,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单两书”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防止问责泛化和简单化。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梳理盘点问题线索,紧盯政策落实搞变通、统计报表搞数字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严肃查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产业项目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合作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深化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生态环保、教育卫生、征地拆迁、惠农扶持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与内审防控,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惩治系统性腐败。把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合作,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保护伞”问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

  发挥基层组织监督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主体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压紧压实责任。镇(街道)纪(工)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强化干部专职专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广“三单一网”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体系。不断优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完善村(居)务监督工作规程,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增强基层自主治理效能。

  (三)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刻认识纠治“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紧盯易发多发领域,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严肃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和“一桌餐”,违规领取稿费、违规在协会报销个人费用、借公务考察之机违规改变行程旅游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加大对贯彻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化基层减负工作,切实为基层“松绑”。畅通监督渠道,组织新闻媒体、特约监察员参与日常监督工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1+X”专项督查联动工作机制,促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职能部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切实发挥协同监督优势,形成纠治“四风”合力。针对反复出现的“四风”突出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用好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实现信息共享和精准监督。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政治体检”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高站位开展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组织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督促有关单位在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将巡视成果转化落实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

  改进巡察方式方法。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同并进,注重从机关部门、国有企业、镇(街道)、村(社区)等层面,梳理监督发现的问题清单,作为同类领域巡察工作的指引,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巡审联动”模式,充分依托审计工作,形成由表及里发现问题、治本断根纠正问题的政治检视效果。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充实巡察人才库,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养。

  强化巡察整改刚性。深化巡后“五双”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积极与党委工作部门联动实施整改监督,优化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报送和公开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五)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紧盯金融领域、国有企业、人防、医保等权力集中、资金量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实施问题线索包干跟踪机制,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处置效率。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一案一总结,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针对发现的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建章立制,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探索实施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实行“一案两会”警示教育制度,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类别清单,指导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三毛”助廉品牌,充分发挥“盐邑清风”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做优“三毛说纪说法”专栏,加强日常普纪普法工作。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齐家、公私分明的现代文明人格。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后续关心,体现严管厚爱精神,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健全的监督体系推动提升治理效能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完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规范监察业务流程,强化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管。深入推进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质效。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巩固扩大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深入实施“六个一体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积极推动派驻机构自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做好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聚焦职责定位,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着力构建既分工负责、衔接贯通,又协同配合、相得益彰的“四个全覆盖”的监督网络。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加强对权力配置情况的监督,推动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运行机制,压减权力寻租空间。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依法有序落实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贯通运用好“四种形态”。充分认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政治意义,更加准确熟练把握运用好这一有力武器,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全面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做好疑难信访件和重复信访件的办理和化解。加大对谈话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探索谈话函询意见回复机制。依托廉情信息预警系统,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精准监督的能力。

  (七)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督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依纪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认真执行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用好企业廉情观测点,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类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既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又注重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各单位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清廉海盐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厘清市场与政府、政府与企业的边界。推动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健全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办法,开展领导干部向企业违规借贷、在企业违规持股等利益冲突专项检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积极鼓励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相关办法,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积极性。

  (八)持续深化“三转”,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敢担当、善作为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纪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要以身作则,做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表率。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斗争精神,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

  提升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全系统“执纪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年”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工作,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和信息化培训力度,强化实战锻炼,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完善片区协作机制,提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联动效能。坚持求真务实的调研之风,落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领衔调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基层一线蹲点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突出实绩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强对法律、财政、审计、侦查、信息化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工作。

  严格内部监管。狠抓系统内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夯实机关内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管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梳理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严格执行《规则》《规定》,严格落实调查措施审批规定,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完善纪委监委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开拓创新,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篇章,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名 词 解 释

  【“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六个一体化”】 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与机关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党建工作和经费保障一体化。

  【“12+3”种监察措施】 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技术调查、限制出境、通缉。

  【“三高四大”】 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在2020年工作指导思想中提出:突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品质生活,突出大融入、大平台、大招商、大服务。

  【“一单两书”制度】 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有偏差的党组织,及时向县分管领导发送“抄告单”,向相应党组织发出“意见书”“建议书”。

  【“三单一网”工作机制】 在清廉村居建设中,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清单和村(居)务公开群众点题清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监督网。

  【巡后“五双”工作机制】  “双反馈”即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和干部大会反馈;“双约谈”即由分管(联系)县领导和县纪委领导分别约谈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双移交”即向被巡察单位移交巡察反馈材料,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双公开”即巡察发现问题在县级主要媒体和被巡察单位内部公开;“双把关”即整改方案和报告由县委巡察组、巡察办共同把关。

  【“两为主一报告”】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五张清单一张网”】  浙江省纪委就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提出推行“五张清单一张网”:纪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纪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副书记和各派驻机构、省直机关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全系统打造一张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自我监督网。

  【《规则》《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