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5

坚守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4日)

李乐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总结2016年我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今年1月份,中央和省、市相继召开纪委全会,围绕新形势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县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沈晓红书记代表县委,就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及体会

过去一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荣获市纪委考核一等奖。

(一)强化政治监督,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围绕护航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等重大国际会议和生猪退养、“一二三四”集中攻坚大会战等县委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制定《关于建立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6种免责情形,激发干部干事创新积极性。加强对“九个严禁”等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全年共对302名拟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进行廉政把关,对2188名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资格联审。开展“谈心式”纪律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谈心式”纪律教育69场,参与人数843人(次)。

(二)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推行廉政责任谈话制度,切实将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2016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责任谈话4000余人次。全面启用“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系统,用数据记录责任落实过程“痕迹”,确保责任的传导压实,得到了市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组织召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会,逐一听取16家单位“一把手”的情况汇报。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鼓励镇(街道)纪委自办案件并实现“零突破”。坚持“一案双查”,对4名因落实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普纪微讲堂”专栏,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三)持续正风肃纪,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向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和隐形“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人员9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针对“吃喝玩”、“庸懒散”、“节日病”、“奢靡风”等突出问题,开展各类正风肃纪明察暗访325次,检查单位576家(次),发现问题164个。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普通党员赌博问题的查处力度。联合财政部门对23家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对35个村(社区)开展作风巡查,发现问题23个,查处违纪案件33件。

(四)严肃执纪审查,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增强。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0件(次),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2件,其中现职科局级领导干部6人;处分违纪党员干部87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重点查办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苏建良严重违纪案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互通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开展问题线索“清库行动”,处置积存问题线索108条,立案审查党员干部9名,为40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建立涉刑党员情况报告制度,开展涉刑党员专项清理,共对24人作出纪律处分。制定《海盐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海盐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提升信访工作“标准化”水平。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7个。

(五)深化体制改革,不能腐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启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县委出台《关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党委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分两批对县农经局等8家单位开展综合巡察。开展5万元以下村级小型工程专项巡察。出台《关于全面推行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印发《关于明确派驻机构若干事项的通知》,发挥派驻“探头”作用。2016年,各镇(街道)纪委和派驻机构共提供廉情信息232条,为县纪委执纪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六)持续深化“三转”,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以“党性最强、规矩最严、学风最实”为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找补齐“短板”。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镇(街道)纪委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镇(街道)纪委委员。通过专题培训班、清风讲坛、啄木鸟论坛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遵规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制定《海盐县纪检监察干部负面行为清单》,严格内部管理,强化自律意识。严明审查、信访、保密等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在日常管理中不注重抓早抓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还有待深化;个别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还不够强,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更趋隐蔽,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政治、政策把握和业务水平上还存在与全面从严治党不相适应的地方。对这些问题和工作“短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必须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必须深化标本兼治,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做到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从体制机制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切实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管住执纪审查权,努力成为严格自律的标杆。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用好“四种形态”,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三优”海盐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全力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县委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全面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使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为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落实措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坚决用刚性的纪律约束权力运行。

(二)坚决贯彻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抓好改革试点任务。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海盐实际,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把握好动态平衡,推动人员和工作的“全融合”。科学设置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协调组织、编制部门确定监察委员会“三定”方案,做好干部调配工作;会同检察机关做好职能衔接和人员划转,有序开展监察委员会各项工作。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的改革要求,积极做好改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的具体问题,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三)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保持正风肃纪强劲势头。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关注私车公养改头换面、大操大办化整为零、礼尚往来电商代劳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新动向,还要注重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形成作风监督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开展辖区内的正风肃纪,协调发挥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特定监督职能,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正风肃纪工作格局。紧密联系本地实际,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正风肃纪“随手拍”一键举报平台,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把严格执纪与宽容失误、惩治不为与鼓励敢为结合起来,保护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营造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梳理现有制度,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发挥优良作风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本地家规家训的运用和传承,举办“家规家训进校园”活动,编写海盐历史名人的家规家训绘本。把家规家训学习熏陶作为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促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风民风向善向上。

(四)始终抓牢“两个责任”,激发全面从严治党的担当精神

强化责任传导。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规定,抓住“关键少数”,持续传导压力。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运用“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完善责任清单,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痕迹化管理。建立由部门(单位)、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公开述责和以专题汇报会形式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的责任传导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将公开述责、专题汇报等责任传导机制延伸至各基层党组织,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强化问责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细化问责实施办法,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失察、腐败问题频发、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严肃问责。研究问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方式,让失责必究成为新常态。建立县委各个工作部门开展问责情况定期向县纪委通报制度。开展问责情况专项检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失责行为,同样实施问责追究。

(五)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开设“纪律课堂”,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处置力度,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用好“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信息统计与综合评价。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全面落实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制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完善廉情信息预警系统,开发数据自动比对功能,着重做好对廉情信息的定期分析,通过分析特点、查找原因和提出对策建议,为抓早抓小提供信息支持。

保持高压治腐态势。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为目标,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确保依法行使赋予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建立审理提前介入、快审快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开展“一案一提醒一整改”工作,深入剖析违纪案件发生原因,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警示教育,系统整理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严肃查处基层腐败。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创新工作方法、扩大覆盖面;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严肃处理办事过程中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办非法侵占农村“三资”、贪污涉农惠农补贴,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领域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等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增强监督专责机构的内生动力

坚定不移深化巡察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县委组建巡察组,建立巡察人才库,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计划。突出巡察政治性,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情况开展综合巡察;提高巡察指向性,对高危风险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改进巡察报告、反馈、整改、公开等工作,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全面推进“二级巡察”,探索开展交叉巡察,把巡察监督的压力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全面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及时总结派驻全覆盖后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派驻机构作为“探头”的监督途径和方法。强化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会议参会列席、干部人事廉政把关、重要信息及时沟通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近身监督优势。加大派驻专项督查力度,探索开展监督事项项目化管理,提升派驻监督“精准度”。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找准职责定位,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送等制度,认真调查处置交办问题线索。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都要严肃问责。

(七)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以坚强的党性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坚持县委的统一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选拔进来。研究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务实的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推进开放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最大限度地倾听和回应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针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职能整合和人员调整,组织开展“两培训”,一方面,加强党规党纪、行政监察以及执纪审查程序等涉纪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加强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涉法业务培训。完善领导分片联系工作机制,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联系和指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基层情况,切实做到求真务实。

以严明的纪律强化内部监督。深刻理解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动态开展委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对执纪违纪、私存线索、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进一步拓宽自我监督渠道,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